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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幼儿园“喂药门”:幼儿园更名搬迁 责任追究停摆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16-08-01 08:49:00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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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当时从幼儿园里“抢救”出的喂药领药相关证据

家长当时从幼儿园里“抢救”出的喂药领药相关证据

  司法鉴定进入“死胡同”?

  2015年12月16日上午9点,来自枫韵幼儿园的118名儿童家长,带着孩子病历、诊断书、化验单原件,来到雁塔区法院,为司法鉴定取材。此前两个月,鸿基幼儿园的鉴定取材已在同一法院主持下完成。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因为此案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种种不确定因素,所以鲜有律师愿意接下这种立案难、周期长、胜诉少的索赔诉讼。西安牵涉238名喂药儿童的索赔诉讼,基本由来自各地的14名援助律师先后承担。

  “光是立案,我们就花了半年多的时间,而后便是‘来回’变更鉴定申请。”律师吴晖告诉北青报记者。

  “本案的难点在于,现行的损害赔偿制度,要求受害人举证损害结果与致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到底怎样证明损害后果与喂药情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让我们一度陷入死穴。”

  据悉,律师们先是想让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就孩子目前的种种不适现状,与喂食“病毒灵”之间“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得到的回复是,被告本就认为无因果关系,那就不用鉴定了。律师们又向法院提交了《变更鉴定申请书》,将“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变更为“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吴晖说。

  当日,在雁塔区法院的主持下,包括两所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卫生局、莲湖区第五幼儿园等8名被告,对病历、诊断书、化验单原件等相关鉴定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均否认孩子不良反应与吃药之间具有关联性。

  今年5月23日下午,援助律师塔拉接到雁塔区法院主审法官致电,称截至目前,没有找到相关机构,能对喂药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也就是说,八九个月过去了,申请机构进行鉴定的请求,仍被搁置。法官除了建议我们追加第九名被告外,还让律师提供其他省市喂药案的处理结果。”据家长透露,包括雁塔区法院在内的全国几省出现喂药事件的基层法官,开始异地走访相互“取经”,就“喂药案”共商调处意见。

  7 月25日下午,韩林律师从雁塔区法院蒋姓庭长处获悉,司法鉴定之所以“搁置”,一是西安市现有鉴定机构,无法做此类鉴定,法院也没有在西安市以外查找。二是法院在咨询鉴定机构时听闻,如果要做此类鉴定,需花上一两年时间,跟踪采集数据再做相关分析,成本太高。三是目前法院正在积极调解中,一旦成功,便无做鉴定的需要。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恩施律师事务所主任万珏认为,“喂药门”案出现“停摆”,与司法机关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有关。他建议,无论是从案件影响范围,还是个案对于将来的立法影响来看,至少应当由高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万珏表示,此案的诉讼难点在于,从医学角度上,现在尚未证明服用该药是否对孩子健康造成了损害。但同时,在当今医学科学无法明确排除药物无副作用和对幼儿发育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基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基本原则,应当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范围,当然积极的调解也是切实可行的。

  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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