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省工商局将大力打击互联网违法广告 9月1日起实施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8-17 06:45:28
[摘要]昨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告法规培训会,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什么是互联网广告?上网如何识别出这些广告?针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如何理清?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昨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告法规培训会,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互联网广告不能易容隐匿了

  在昨日举行的省工商局召开全省《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告法规培训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与案件指导处处长史新章从互联网立法目的、广告行为准则、广告主体法定责任、工商部门行政监管职权、典型广告违法案件剖析等方面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告法》相关广告法规等进行了讲解。

  什么是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互联网广告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描述,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其包括: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电子邮件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以及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的商业广告等。

  史新章表示,9月1日以后,大家上网就更容易识别出广告了。因为新办法要求广告标记必须清楚,其颜色或者字体也会有一些变化,以便区别于其他内容。

  广告主和发布者都要承担责任

  “虽然暂行办法规定链接跳转后的互联网广告是广告主自行发布的,由广告主承担第一责任,但提供链接的前端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也不能推卸责任,应当把链接内容作为前端广告的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备查”,史新章在讲解针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承担的法律责任时表示。

  据悉,我国最早的《广告法》于1995年施行,那时候还没有出现互联网广告。史新章介绍说,国家工商总局自2011年就开始研究出台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办法,2015年新《广告法》的施行为互联网广告的立法立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史新章补充说,随着互联网广告业态的新发展新变化,将来可能还会有新的条款、新的规定对其进行补充完善。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为契机,全省各媒体、互联网企业、各广告公司要认真落实广告制作发布审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广告业健康发展。 华商报记者 李俊杰

编辑:张雨薇

相关热词搜索: 广告 违法广告 省工商局

上一篇:记者曾在里约偶遇田亮 原来是他去给秦凯送戒指 下一篇:“煤飞色舞”煤价第18周连续飘红 矿方竞价出售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