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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产业结构趋于高级化

关注 南方日报 2016-08-18 16:37:45
[摘要]近日,省地税局发布《从税收变化看广东经济结构变化:(2011—2015)》专题报告(下称“报告”)。同期,在第三产业内部,广东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0.4%,比2011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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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吴雨伦 通讯员 粤地税宣

  近日,省地税局发布《从税收变化看广东经济结构变化:(2011—2015)》专题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11—2015年,广东(含深圳,下同)税收规模从11767.8亿元增长到18203.9亿元,年均增速为11.5%。与排名第二的省份相比,广东税收总量领先优势由2011年的2764.9亿元扩大到2015年的5172.6亿元,广东全国第一税收大省的地位得到巩固。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从中可以窥见经济形势变化。数据显示,5年间,广东税收出现服务业化态势持续强化,产业高级化态势不断巩固,混合所有制态势持续增强等特征。这些特征出现表明税收结构的积极向好变化,究其原因是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结果。

  产业结构调整见成效

  第三产业税收占比近六成

  报告显示,2011—2015年广东税源增长动力继续实现从第二产业到第三产业切换。广东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税收占比由2011年的0.1∶42.1∶57.8,调整为2015年的0.1∶41.5∶58.4。

  广东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国际经验表明,第三产业占比提高,对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提升,符合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演进的产业规律。

  不仅如此,报告还显示,2015年,广东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收入首次超万亿元,达10648.7亿元,仅次于北京的10707.1亿元,位居全国第二。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东来自第三产业税收占总税收的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4.8%)3.6个百分点,分别高出同期江苏(47.4%)、浙江(51.5%)和山东(43.4%)11.0个、6.9个和15.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以及国内主要经济大省。

  产业结构趋高级化新兴产业税收异军突起

  数据显示,2011年广东来自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税收为2067.1亿元,而2015年为3792.5亿元,年均增长16.4%,占第二产业税收比重也从2011年的34.4%提高到2015年的50.3%。

  同期,在第三产业内部,广东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0.4%,比2011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

  广东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核心,其单位GDP含税量一般高于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上述数据表明,广东初步形成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产业高级化态势愈发明显。

  报告显示,2011—2015年,广东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增长势头迅猛。以深圳地税为例,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贡献税收368.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4.8%,占深圳地税收入(2276.2亿元)的比重近1/6,新企业、新业态等新兴产业税收快速增长,折射出广东呈现加速度的创新驱动态势。

  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珠三角主体地位优势牢固

  报告显示,2011—2015年,珠三角九市占全省总税收比重从86.9%提高到88.7%,提高了1.8个百分点,表明珠三角地区税收主体地位优势稳固。

  从地税收入看,2015年,珠三角地区税收增速高达17.5%,比粤东西北地区高出10.4个百分点,深圳、广州、佛山等市总部经济的税收效应显著,均实现较快增长;从国税收入看,全省国税收入总量超百亿元的11个地级市中有8个位于珠三角地区(除肇庆),这是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起步早、发展快的成效,在税收收入上释放出来的直接信号。

  粤东西北地区税收增长前期快后期慢的特征明显。受益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新一轮交通大会战等战略实施,粤东西北地区税收从2011年的1513.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071.5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13.1%提高到13.4%,增加了0.3个百分点,年均增速为11.0%,快于珠三角地区0.8个百分点。但由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基础弱、结构单一、县域经济不发达,在全国以及我省房地产经济整体降温的拖累下,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税收增速为1.9%,低于珠三角地区14.9个百分点,导致粤东西北地区税收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14年的13.4%下降到2015年的11.6%,整体下降了1.8个百分点。

  ■分析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是主因

  报告分析指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之所以取得积极成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是税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测算,广东税务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0年的第108位攀升至2014年的第81位,提高了27个位次,从全球中等偏下水平提高到中等偏上水平。特别是纳税便利化指标改善显著,纳税时间由2010年的384小时/年降至2014年的180.8小时/年,缩短了52.9%。

  第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2009-2014年,广东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第三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广东社保费单位缴费比例从“每市一策”调整为全省统一标准,并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降低社保费负担。加大自贸区政策在全省辐射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红利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

  报告指出,企业社保费负较重、税收房地产业化短期内较难扭转、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制约着我省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建议“十三五”期间加大增强供给侧“三驾马车”改革力度,在继续适当放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涨幅度的基础上,适时下调部分社保费种的缴费费率。同时,全面提升税务信息化水准,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税务营商环境。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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