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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学前发新规 不得以学籍为由拒收学生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9-01 06:33:55
[摘要]昨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

  昨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该文件指出,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人籍分离”可能影响升学

  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入系统管理。

  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的去向,方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学生入学后如何办理学籍手续?

  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生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生即应视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学籍号原则上终身不变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

  “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但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 中新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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