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了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动态化管理份子钱,拒裁、拼车等最高处罚2000元尤为引人关注。
各行都有职业操守 恶意行为该处罚
家住西安东郊的李女士在高新上班,外出要经常乘坐出租车。新规一出,她就表示了欢迎,“希望提高处罚能对一些不良行为有遏制。”华商报记者就如何看待提高处罚、动态化管理份子钱,以及网约车纳入管理等焦点问题采访了西安““的哥””。
“各行各业都有职业操守,如果加重处罚能遏制不良行为,我是支持的。”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哥”何正凯说希望此举对促进出租车行业良性发展。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的哥””刘建贵也表示“恶意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拼车这样的行为应该处罚。”
西安市天子出租车公司“的哥”王伟开出租车已经5年多,他对提高罚款额度表示赞同,但觉得2000元有些太高了,“出租车司机收入有限,这么高的罚款会打击一些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积极性。”他说,出租车这个行业很辛苦,设置罚款额度要考虑大家的感受,只有宽严相济、情理结合才可以让司机们对自己的职业有认同感。
西安迅达出租车公司“的哥”郭永峰表示,有时乘客为了赶时间,自己指定路线,到达后却又嫌贵,投诉到管理处后,管理处往往只看是否走了最近路线,“的哥”会觉得很委屈,希望这样的处罚慎重。还有交接班时间一般只顺路拉乘客,有的乘客不顺路却执意要坐,不拉就投诉拒载,感觉也不合适。
对此,经常在下午需要外出办事的乘客吴先生称,他多次在交接班时间打不上车,希望无论新规如何,能改变这一现象。
担心动态管理份子钱不好落实
对于动态化管理份子钱,“的哥”们都表示赞同,却有些担心如何落实。
“谁来认定经营成本?怎么去做到动态管理?”郭永峰表示了担心。“这是对行业的重大改变突破,但落实上有一定难度。”刘建贵建议运用高科技手段辅助,让大家真正的多劳多得,这才公平。王伟认为让司机有钱挣是关键,司机收入有保障,份子钱怎么出都可行,如果司机们都入不敷出,那么再调整也是枉然。
而对于网约车的合法化,郭永峰表示愿意和网约车良性竞争,给市民出行提供更多方便。“大数据时代的潮流不可阻挡。”何正凯的观点很“潮”,他觉得这样可以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是好事。
刘建贵给记者分析说,出租车司机既可以巡游,也可以网络接单,其实是有自己的优势。只要提高服务质量,出租车在市场竞争中还是有一定优势的,“不怕竞争”。
华商记者 杜鹃 张小刚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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