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与真正的网约车应该分清界限
政策内容:
各地政府将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发展,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可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实现共享出行。
“鼓励私家车拼车、顺风车是好事。”私家车车主高女士说,鼓励私家车合乘可以充分利用车辆,如果乘坐者再能分担一部分费用,对于车主来说“省下的就是赚到的”。“但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那么政府的鼓励政策就很重要。”她还建议,私家车合乘也需要网络发布平台,那么与真正的网约车的界限应该明确,不然会造成许多混乱。
华商报记者了解,一些发达国家会根据轿车上乘坐人数不同,在收取高速路通行费上有所差别,也就是说在行驶了相同距离的高速路的情况下,只有司机一个人的轿车收费比有乘客的要高。 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经营权无偿使用”西安已开始
政策内容:
经营权制度改革方面,我省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将一律实行期限制,新增或更新经营权自我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布起,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企业不得利用经营权,通过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严禁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合理确定并动 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郭先生介绍,据他了解,原来收取的每年8000元的经营费,本月已经开始退了,退了7800—7900元,剩下的钱要等意见实施后才能退。“新增或更新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西安在这方面的其实已经开始做了。
市民冯先生说,他常常听人说起在出租车行业中存在的“大费车”,每月要交8000元费用,对经营者或司机压力很大。不允许企业通过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对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来说,是个好事情。
出租车司机何师傅认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并实行无偿使用,对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来说能够减轻负担,但主要负担并不在这上面,而是来自于“份子钱”。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是好事,但可能只能管“公户车”,管不了“私户车”。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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