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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三轮车撞倒行人 伤者被扔医院门口不治身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9-23 07:03:43 编辑:靳聪 作者:李小博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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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重度颅脑损伤的熊某不治身亡。19日,警方将这一桩因为交通事故致死的案件移交未央交警部门。昨日,交警未央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曹坤介绍,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视频后,初步判断三轮车是非法营运载客车辆。调取医院大门附近监控后,发现14日晚11时04分许,一男子搀扶着熊某向医院大门口走去,到了门口的花坛处时,男子将熊某扶坐在花坛旁边的台阶上,转身离去,熊某则已经躺倒在台阶上。21日晚11时许,民警将正在钓座的三轮摩的司机李某抓获。经询问,49岁的李某是鱼斗路附近一家修理厂的厨师,每天下班后从事摩的非法营运载客。14日将熊某撞倒后,李某知道熊某伤得不轻,用三轮车将其送到医院门口,自称身上没钱转身离开。李某交代,事发后他没有报警,也不知道熊某已经死亡。

  两辆两轮国标电动车相撞

  冲击力相当人从5楼落下

  昨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李某被未央警方行政拘留。

  曹坤介绍,为了加强对两、三轮车非法营运载客的整治,西安交警部门曾对西安市常见的50类两轮、三轮电动车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鉴定,确定这50类两、三轮车属于超标车辆,属于机动车,而李某肇事时驾驶的三轮车也属机动车。

  据悉,两辆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在极限理论状态下(自重40kg,最高时速20km/h,骑车人体重70kg),迎面撞在一起会产生2444.4N(力学单位,牛顿)的冲击力,相当于人从15.6米的高度落到地面上身体所承受的冲击力,也就是人从5层楼的高度落下。而三轮电动车并无相关国标,其撞到行人的冲击力远在两轮电动自行车之上,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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