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就出故障,4S店不愿退换,只能维修,让人太难接受。”千阳县的王先生买了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发现故障后不到48小时就开回4S店,店方称不符合退换车条件,只能维修。目前,当地工商部门已介入协调此事。
消费者:
车刚开出店就出故障
王先生10月21日下午在宝鸡宏光五菱宝骏4S店花48000多元购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办好全部手续开车出店时觉得噪音较大,销售人员称,是新车磨合期的正常现象,王先生就把车开回了家。
“第二天我问懂车的朋友,他试驾后觉得可能是车有问题,正常新车磨合噪音不会如此之大。”23日中午,王先生将车开到4S店反映此问题。经检测,车辆后驱动传动装置差速器有故障,接触面不平,使得行驶时噪音过大。
昨日,在宝鸡宏光五菱宝骏4S店,王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从23日中午检出故障后,他就要求4S店退车或换车,或者给出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但4S店只承诺维修,并且保修还是跟着车辆走,依旧是国家规定的三年保修期。
4S店:按政策只能维修
王先生称,新车就出故障,明显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为什么让消费者买单,4S店“不符合换车条件”有失公平。其次,他对该车的质量已持怀疑态度,所以要求退车。
对此,宝鸡宏光五菱宝骏4S店售后负责人席文波说,王先生所买面包车的故障是后驱动传动装置差速器接触面不平,造成噪音大,确实有问题,但这类故障按汽车三包政策不符合退换车条件,只能维修,目前4S店给出的方案就是从厂家申请一个新的差速器换上,并给王先生一定补偿,比如免费保养等,可对方不接受。
席文波说,三包政策中退换车的条件是,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而王先生的车还达不到此条件,也不是发动机故障等大毛病,换一个配件就能解决,4S店只能做到这些。
工商:
协调不成消费者可起诉
宝鸡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磻溪工商所所长徐升说,接到王先生反映后,他们到4S店调查了解,作为消费者,刚买的新车就修理,确实难以接受,而按政策4S店又不能给退换车。目前工商部门只能先协调,尽量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汽车三包政策第三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依法向质监等部门申诉进行处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