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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一小区交房刚过3年家里漏水 物业称过了保修期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11-05 07:20:02 编辑:曹静 作者:付启梦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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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知道小区至少20户业主家都存在漏水问题,多数是因管道接口的热熔问题造成。但物业却以2年保修期已过,不闻不问。”11月3日,西安南郊一小区的业主孙女士无奈地说。

  >>业主

  “管道接口问题导致漏水”

  9月中旬,孙女士和爱人从外地度假回来,发现家中漏水,“客厅通厨房过道的壁纸翘起,上面还长着绿毛。夏季时,这个过道就出现过小面积的渗水返潮”。

  孙女士说,“我是2013年10月收的房,已经收房3年。由于不断渗水,我们只好自己请工人来检查漏点。10月11日,工人砸开6块瓷砖后,在刚进入厨房的地方发现一个漏点。地面砸开后,漏点仍不断滴水,积水高10余厘米,如果水开大些,漏点会像水枪般将水射出。将水清理后,停工晾晒十几天,砸开的地面仍不断渗水,推测还有漏点。10月26日,砸开第15块瓷砖后,找到第二个漏点。”

  11月3日,华商报记者在孙女士家中看到,地面被砸开9米长、50厘米宽的过道。

  “我家已经2个多月没开过火了,在家连拖鞋都不能穿,担心滑倒。”孙女士说,“漏点都在管道接口处,工人说是接口的热熔没有做好,更换后没有再漏。”

  >>物业

  “接口已过两年保修期”

  业主张先生说,小区至少有20户业主家中有漏水发生,主要发生在管道接口处。

  业主田女士说:“家里出现3处漏水,我们请的工人也说,是管道接口热熔没做好。”业主黄先生说:“我家有2处漏水,换掉开发商配备的管道接口后不漏了。”

  孙女士称,她将此事反映到小区物业后,对方以超出给排水管道2年质保期为由,未采取行动。小区多名业主也表示,发现家中漏水后,多次找物业和开发商,但对方总以一句“已过保修期”回复。

  业主黄先生非常不满,“这么多业主家同时出现管道接口处漏水,与管道接口的质量真的没关系吗?开发商和物业一句‘保修期已过’就能甩开一切责任吗?”

  11月3日,华商报跟物业和开发商反映此事。孙女士随后来电说:“刚才,终于有人来家中协调此事,让先写情况说明,再做估价。”

  >>律师

  “司法鉴定后可起诉开发商”

  3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小区开发商负责处理此事的王律师。王律师称,自己只负责孙女士一家的漏水问题,对其他业主家的情况不了解。孙女士首次向物业反映水管漏水是2016年9月,距离她入住的2013年10月,已超出2年保修期。

  另外,对于孙女士怀疑的管道接口安装质量问题,王律师称:“孙女士可起诉开发商,并由权威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认到底是何问题。目前,孙女士无法证明漏水是管道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也无法证明在保修期之前就开始漏水。”

  对此,孙女士称,家里瓷砖已挖开,要是等相关机构取证,就一直不能铺瓷砖,正常生活无法继续,“尽管现在物业有了赔偿意愿,但继续住下去,出现更多漏点怎么办?”孙女士想起这些就头疼。

  孙女士称,“按法律规定,给排水管道自交付使用时算起最低保修期为2年。开发商死卡最低年限,业主收房后装修晾晒,等入住也都差不多1年左右了,这样算下来,业主只使用1年多时间,开发商就不再保修。”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的吴江涛律师认为,业主有质疑的权利,但必须得拿出证据或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漏水形成的原因。如果能证明交房时就存在问题,则不存在保修期的限制。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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