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晚,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街道办一村主任张某民因醉驾逆行,殴打交警,被刑事拘留。该办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情况核实后,该办纪工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张某民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张某民目前被羁押,暂停其村委会主任工作,待司法机关做出最终处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处理。
据悉,2016年11月16日晚,渭城区渭城街道办一村主任张某民驾车经过咸红路铁道口时,因插队与道口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适逢交警正在处理交通事故,便要求其倒车,随后张某民便与交警发生撕扯,110出警控制事态,将张某民送往中心医院进行酒精测试,并扣留肇事车辆。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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