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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环境监测偷改数据影响恶劣将严惩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鹃 2016-11-23 07:48:24
[摘要]吴前进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大会作了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一些突出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11月22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说。当天,吴前进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大会作了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由副主任安东、吴前进、李金柱分别带队,赴6市的24个县区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召开了12次市级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对76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吴前进表示,检查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不够,有的炼焦企业长期超标排放,有的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升级改造没有完成,淘汰黄标车、拆改小锅炉、抑制建筑扬尘、散煤禁烧、严控煤质等工作仍不到位,西安市年散煤燃烧量仍有120万吨。大气污染监测数据存在造假现象,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偷改监测数据,被国家环保部查处,在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今年前三季度西安市空气良好天数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倒数第10位。10月1日至11月19日,西安市空气优良天数仅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达10天,供暖期开始,雾霾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二是渭河、汉江、丹江等流域水质仍有污染。新河、小韦河等渭河支流水质仍然污染,无定河、延河支流部分时段还有劣五类水质,汉丹江沿线部分河道挖石采沙、废石弃渣随意倾倒等也对水质造成污染。污水处理设施还存在超排偷排、未验先投等问题。不少工业园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11月2日,渭南市因庄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投运、废水直排被环保部约谈。去年省政府开始了新一轮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但新的治理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秦岭采石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秦岭北麓采石企业关停后,关中建设所需石料要从河南等地高价购买;当年招商引资的采石企业关停后诸多遗留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秦岭生态治理恢复进展缓慢,裸露山体依然可见。

  四是农村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垃圾乱倒、污水直排是个普遍问题。大量农药和化肥所形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治理。此外,全省现有336座尾矿库,181家涉重金属企业,陕北多家化工企业“靠水近城”。尾矿库渗漏、溃坝以及输油管道原油泄漏等问题带来的环境隐患依然存在。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站(点)管理,坚决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对不履行环保责任或发生重大环境问题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在向大会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中,将暗管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和有毒物质、不正常运行和使用治污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列为恶意违法行为,提出今后要依法严惩。

  交警执法依赖监控多于教育疏导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在向大会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提到,交警的执法手段能力有待加强,有客观上纵容违法行为的裁定。

  交警有客观纵容违法行为的裁定

  机动车和行人及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及电动车驾驶人一方多以“弱者”自居,交警部门为事故便于处理,在裁定事故责任时,大多都裁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不利于执法的公平公正,而且纵容了违法行为。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样做使道交法中以人为本、保护弱者的立法用意在现实中被歪解。以道交法中机动车无过错责任为例,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在交强险赔付后,不足部分机动车方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本应是在厘清事故责任基础上的道义补偿,但现实中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一方多以“弱者”自居,索取更多赔偿,交警部门也以事故便于处理的原则倾向于机动车方主动承担赔偿,机动车方也因有保险大多配合事故处理。

  该业内人士称,这些做法无疑牺牲了法律的公平公正,降低了交管部门法律裁定的公信力,使行人对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以至在社会上形成了“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困境。对法律本意的歪解,造成了交通参与者对法律的不尊重和对生命的漠视。

  现场教育疏导和执法力度不够

  李金柱还提到,执法检查中发现:

  对城市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和上路行驶运营的监管脱节,导致此类车辆大量驶入城市道路。而且车辆驾驶人多为低收入人群,执法易引发对抗甚至冲突,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都很大。

  城市设施建设跟不上城镇化发展步伐。一是停车位紧张,违章停车现象突出。二是公路路网结构不合理,以及由于道路维修养护、城乡拆迁改造等缺乏整体规划,造成道路拥堵,出行困难。

  部分交警对现场执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依赖监控等技术手段执法,除酒驾、醉驾外,现场教育疏导和执法力度不够。 华商报记者 杜鹃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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