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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211名失地农民领到职工养老保险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11-25 07:55:45 编辑: 作者:宋秉琴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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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落实,真正实现了让我们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24日上午,宝鸡市渭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仪式,在高家镇符家村举行,现场,60岁的失地农民李明霞高兴地说。

  今年,宝鸡市有8个被征地村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这些第一批次参加试点的286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月份共有211人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8个试点村里面有5个在渭滨区,这5个被征地村共253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这253人中,有211人不但从本月开始享受最低945元、最高1265.91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而且还领到了900元取暖费补助。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市、县区财政按趸缴总额的三分之一给予补贴,由人社部门进行预测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在被征农民缴费阶段,财政部门先期将财政补贴资金及“基金补偿”所需资金拨付到县区新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储备金专户”,参保缴费结束后进行政府补贴资金结算。建立此项制度既确保了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又有效解决了农民一次性趸缴压力大的困难。

  “地征了后,我家总共就剩几分地了,就够种个菜,咱年龄大了,农民就靠地养活,一直操心养老问题,现在好了,咱也能领工资啦,养老也有保障了。”一名等候领取社保卡的村民高兴的向华商报记者说。

  当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会民、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马赟等省市及渭滨区相关领导参加了发放仪式。

华商报记者 宋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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