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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征集想成立业主大会小区 协助解决问题难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鹃 2016-11-25 17:43:05
[摘要]《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11月25日,华商报启动“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活动,征集具备条件有意愿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和熟悉相关领域的公益律师,共同解决业委会成立的难题。

  有小区10多位业主轮番致电表达意愿

  物业不作为、开发商不配合、业主被打伤、小区问题多维权无门......今日一早,华商报029-88880000新闻热线就响个不停,西安几十家小区都有业主致电,反映业委会成立难,希望能够响应征集活动,尽快成立维护自己的权益。

  日前,有媒体报道西安城西一小区有业主被人上门打伤,疑似与成立业委会有关。该小区今日有十多位业主分别致电,表达了想要成立业委会的迫切愿望。

  今日还有多名律师致电,表示愿意参与活动,为小区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我从2004年起就一直在关注物业条例。”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海告诉华商报记者,多年来他代理过多起该领域案件,在他看来业委会成立有三难,一是组织难,邻里之间不认识不信任,在陌生人中选领袖人物很难;二是资金难,筹备工作需要一定经费,谁来出?三是一些政府部门不愿参与。

  征集活动持续进行中 欢迎符合条件小区报名

  “成立业委会,自己要先学好法律,运用法律。”周文海说,他在代理相关案件多年中发现,不少小区的业主只想着成立业委会,并不了解法律程序,而且提出的相关诉求超出了法律赋予的范围,组织筹备工作也不够善意不够理性,反而可能加剧小区的混乱程度。还有个别业主成立业委会有私心,并不是要真正为业主谋福利,这些现象都是政府相关部门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也就不愿意介入。

  周文海表示,此次活动华商报征集律师助力,将有助于小区运用法律武器,有理有据有节的开展业委会筹备工作。

  在2017年1月1日《条例》实施前,华商报将持续面向全城征集符合条件的小区,待《条例》实施后,全程跟踪业委会成立过程,协助解决成立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同时,也继续面向全城征集公益律师,欢迎熟悉相关领域的热心律师加入到“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活动中,为业主们提供法律支持。

  有意参与的小区和律师,请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留下相关信息。

  华商记者 杜鹃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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