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九寒天,宾朋满座。2016年11月26日下午,来自陕西省内外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校及律师界的法律人士共120余人齐聚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参加“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案外人民事权利救济学术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与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共同主办,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律师事务所承办,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西北政法大学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所协办。会议特别邀请到了陕西省律师协会韩永安副会长,邀请了著名民诉法学家、法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陕西省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员、省市两级法院专家咨询员、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董少谋先生,另外邀请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律师联盟主席、盈科北方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主席、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研究员胡忠义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庄瑞彪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冯贵强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于当天下午14点准时开始,由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所所长赵旭东教授主持。会议首先由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永安律师致开幕词,韩永安副会长表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因为近些年不同的发展之路,引发国内外的普遍赞扬,陕西省律师协会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进驻西安表示热烈祝贺,同时今天是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的年会,民诉法研究会又是陕西省法学会中非常优秀的一个研究会,会员中有大量优秀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对民诉法研究会年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
致辞后,由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董少谋会长对民诉法研究会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民诉法研究会2017年的工作进行了展望。接下来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律师联盟主席胡忠义律师做了“案外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操作困境及立法建议”的主题报告,报告以“1借以研究的案例、2对法院裁判结果的评述、3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案外人救济路径、4立法建议”等四部分进行全面论述,引起了现场学者及实务界人士的强烈反应,并产生热烈讨论。
针对此,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闫旭明检察官作了关于“论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衔接及检查应对”的主题发言,民诉法研究会副会长、长安大学教授贺桂华作了关于“案外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救济的协调”的主题发言,民诉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西安,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政,民诉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北政法副教授百晓峰,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陈凌云,西北大学崔玲玲博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王西平法官,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力、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姜淑成庭长、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陈贞学律师、北京市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桂立奎律'师等分别作了相关发言。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律师、郝佩佩律师,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唐亚妮律师、陕西大秦律师事务所姚玲律师等分别就“案外人权利救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与特邀嘉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互动。
会议一直持续到下午近七点完美落幕,“法界书家”董少谋教授特别向盈科律师事务所赠送墨宝“法界精英汇盈科”及“法魂长在天理永存”,以表示对承办此次学术会议的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感谢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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