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5日,“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杨成铭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对实现发展权做出的新贡献,既是一条互尊互信之路、合作共赢之路、文明互鉴之路,也是合作实现发展权之路。
杨成铭向与会嘉宾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一是“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建立实现发展权的政治互信。二是顺应经济全球化,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贸易、资金融通、旅游、科技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合作,建立实现发展权的经济融合。三是顺应文化多样化,建立实现发展权的文化包容。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愈来愈多国家的响应与参与。截至2016年6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达66国。2016年上半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到4461亿美元,占全国贸易总额的26.1%,超过了四分之一。中国与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514.5亿美元,同比增长37%。
“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犹闻唐汉风。”杨成铭认为,自中国三年前首倡“一带一路”建设以来,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已为世界提供了一份充满中国智慧、共享繁荣的发展方案,也为全球经济复苏与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的倡议,也是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愿望。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将与沿线国家一道,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平等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反映各方诉求,携手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
编辑: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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