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看似是个体原因导致的过劳死,当变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时,就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一种综合结果。比如,经济社会转型的压力增大、竞争加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
事实上,许多员工常常为了养家糊口的薪水,以及息息相关的升迁、职业发展,常常选择 “自愿加班” ;而一旦发生“过劳死”的悲剧,我国法律上也没有对疾病发作与工作之间关联性的明确规定,导致“过劳死”处于无法律保护的尴尬境地。这种“过劳无责”又加剧了“过劳用工”的肆无忌惮。
过劳死,究竟谁之罪?谁该为过劳死埋单?我们又该如何防治呢?
央视评论:如何告别过劳死的“摩登时代”?
关注过劳死 宜早不宜迟
今年教师节,国防大学刘亚洲政委走上讲台,从学校一名英年早逝的教员徐如燕的事情,谈到了军队中青年干部的压力和困境。刘亚洲几度落泪,并向全社会呼吁:别等中青年干部逝去再谈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