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底,王家对外声称自己“破产”了,拒绝归还受害人的存款,电话不接,玩失踪。借款人纷纷向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今年3月,靖边警方予以立案调查,8月,警方向社会发布了公告,要求部分集资参与人到公安局报案。公告中称,为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要求在王某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的所有集资参与人以及与二人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未报案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报案,并说明情况。
华商报记者从靖边县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王某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涉及400多人。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本案中,王某夫妇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征,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华商报记者 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