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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高考禁行打伤执勤交警 周至3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1-01 07:43:35
[摘要]2016年高考期间,周至县三男子不满货车被禁止从考点门前通过,竟打伤了一名交警和两名辅警。检察机关认为,货车上的王某等三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阻止民警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高考期间,周至县三男子不满货车被禁止从考点门前通过,竟打伤了一名交警和两名辅警。

  2016年6月8日下午3时至5时是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排民警在县东街小学考点执勤,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下午3时30分,一辆小货车要从小学门口通过。交警告知司机,正值英语听力考试时间,禁止通行,货车打算强行通过被挡住。这时,一辆巡考车经过,货车上下来一黑衣男子,问为啥那辆车能过,交警解释那是巡考车,“黑衣男子用手指着我们就骂,我用手拨了一下,对方就喊警察打人了……”交警付某说,对方用胳膊肘将他的嘴磕伤,并叫车上另两个男子打他。两男子下车,殴打辅警陈某,并将辅警高某弄倒在地上。民警付某等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对方赔偿了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认为,货车上的王某等三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阻止民警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周至县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暴力袭击正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其余两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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