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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同一地点立仨路牌 住建、民政两部门"抢地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12 06:44:08 编辑:白玫 作者:张欣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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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地点立着相同路名的三块路牌,是不是重要的路名要说三遍?”宝鸡市民贾女士质疑道。

  两部门同时设路牌20余处

  1月10日,华商报记者在宝鸡市区公园路立交桥十字路口西北角看到,市民反映的公园路的道路指示牌的确立了3块,一块由宝鸡市民政局监制的普通路牌是之前就有的,另外两块新增的电子路牌一块是宝鸡市民政局监制,另一块则为宝鸡市住建局监制,3块路牌前后相隔仅1米多。

  市民贾女士表示,最近在市区其他路段也看到同一地点立着两块路牌的情况,让人很费解。外地游客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被搞糊涂的。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由民政部门监制电子路牌与住建部门监制的电子路牌同时存在的有20余处。

  住建局称是路牌改造责任单位

  华商报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宝鸡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两个部门在路牌改造中存在争议导致。

  宝鸡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坦言,此前,市区所有路牌都由民政部门管理,2016年宝鸡市政府把道路指示牌改造提升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放在了住建局。

  该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8月,在提升改造行政中心附近路牌时,民政部门曾出面阻拦,当时政府协调后才得以进行。10月,在市区其他路段改造路牌时,又遇到阻拦。目前,该局路牌提升改造工作已经暂停,他们将等待明确相关责任后再进行改造工作。

  随后,华商报记者看到一份由宝鸡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宝鸡市2016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通知显示,路牌提升改造工程包括,统一市区路牌制作标准,改造提升不符合新标准的路牌,规范路牌广告内容,达到市区所有道路路牌齐全、规范、美观。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为市民政局。

  民政局说正在等待解决问题

  宝鸡市民政局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民政部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截至2015年6月底,宝鸡市区道路指示牌数量为734块,由宝鸡市民政局负责监管。

  据悉,宝鸡市区路牌的建设投资、日常管理和广告经营权受市民政局委托,由其下属单位民政彩印厂负责。目前,宝鸡市区的普通路牌都是由民政彩印厂在2013年“创文”期间自筹资金制作并管护的,而制作和管护的费用就从路牌发布广告的收益中产生。宝鸡市民政局下属的彩印厂也在根据《关于市区道路指示牌提升改造建设的意见》对市区路牌进行改造提升,红色外框的电子显示牌已经安装20多块,分布在桥南、公园路和火炬路等处,此外,陈仓区的路牌也正在进行更换。

  对于同一地点立着相同路名的三块路牌,该工作人员同样表示,这是由于两个部门没有沟通好导致的,目前也在等待解决问题,希望路牌的制作、管护能够明确责任,由一个部门管理。

  另据了解,相关情况已经反映到宝鸡市政府部门,目前正在协调解决。华商记者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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