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儿子强占母亲征地拆迁补偿款、安置房而引发的母子反目执行案件。
张某某与王某某系母子关系。多年来张某某一直跟大儿子生活在一起,且户籍登记在一起。2012年2月,因大儿子家重建房屋,张某某搬到二儿子王某某家中与其共同生活。2012年6月,三人所在村组拆迁。经村委会见证,张某某同意将其名下在此次拆迁中所得的安置费、过渡费、安置房、商铺等全部登记在王某某名下,并约定由王某某将来为母亲养老送终。
本以为拆迁后二儿子得了拆迁补偿,自己就可以老有所养、安享晚年,但事情并没有如其所愿。二儿子既不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赡养她,也不愿意返还母亲在拆迁中应得的后期过渡费、回迁奖励款及安置房,张某某不得不再搬回大儿子家中。
无奈之下,张某某将二儿子诉至长安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返还张某某过渡费、回迁奖励款等共计11.7万元及回迁房屋一套。但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该判决,张某某再次向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马晓鹏承办此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其来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到庭。承办法官无数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均被拒接,几经辗转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督促其来院履行判决义务也一直未见其踪影。2016年9月5日,法院发出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王某某在2016年9月30日前迁出强占张某某的房屋,并在该房屋门口及房屋所在社区大门张贴该公告,但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
今年1月11日,经执行局批准,由该院执行一庭全体法官、8名法警和开锁公司人员组成的“腾房”大队,在副庭长许立带领下,前往房屋所在社区进行强制腾房。申请人张某某也到现场,接受现场交付。执行法官在敲门无人应答后,由具有开锁资质的开锁公司打开房锁,房里无人,遂换上新锁。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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