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外卖为幌子,要求外卖送货员带足零钱,见面要过零钱后,以上楼取整钱为理由迅速逃逸。日前,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抓获了“点外卖换零钱”的男子刘某,共落实19起案件,案值6000余元。
11月1日下午5点左右,在阎良区康复巷,一家餐馆接到一个自称为附近某住宅区业主的男子电话订餐,男子要了一份价值15元的饭,同时提出条件,称自己手头没有零钱,需要送餐员带足零钱。不久,餐馆送餐员赶到指定地点,见到了订餐男子,男子显得很着急,首先问零钱带了没,说自己需要一些零钱,除了本来要找的85元外,送餐员还掏出了口袋内的另外50元零钱,不料男子拿到零钱后突然掏摸口袋表示自己的钱包落在楼下车内,并称楼上还有人要订餐,让送餐员先上楼,他取到钱包即回来。然而,订餐男子离开后许久不见回来,送餐员这才明白自己受骗了,共计损失135元。11月9日中午,延安路附近一家餐饮店的送餐员遇到同样的事,对方拿走他85元零钱。
案情屡发引起了胜利路派出所民警的注意,经摸排守候,2017年1月5日,嫌疑人刘某再次作案得逞后欲乘车离开时,被警方抓获。刘某是富平人,今年22岁,曾在西安北郊一家饭店做过厨师,期间饭店有服务员受过类似的诈骗。后刘某离开饭店,手头拮据时竟想到用这样的手段骗钱,2016年10月,曾在富平成功作案3起,但因当地熟人多不便作案,遂决定“转战”距富平较近的阎良。
“他是从富平乘坐出租到阎良,而后沿街寻找机会作案。”办案民警史志华介绍,刘某作案时脚上穿着棉拖鞋以示自己家距此不远。刘某均选择附近有住宅区的商店或餐馆,亲自挑选商品或点餐,每次数量很大,需工作人员帮忙提送,并称送到付款。而后就是索要零钱开溜的过程。刘某交代,自2016年10月起,他在阎良先后作案19起,案值6000余元。
日前,刘某涉诈骗罪被阎良警方刑拘。
华商记者 杨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