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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去年审议通过7部地方性法规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18 06:37:33 编辑: 作者:杜鹃 肖琳 任娇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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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1月1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院长阎庆文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开省人民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6次,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86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人次。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66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2.79%,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99.85%。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依法科学民主立法。重点审议市场投资发展环境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9部法规。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立法活动。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将实行正确有效监督。围绕推动解决制约追赶超越的短板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审判公开和侦查监督等情况报告。加强经济运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紧盯治霾,持续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对全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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