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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花400元做新物管条例摘要宣传牌 次日被物业摘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20 07:09:31 编辑:李晨 作者:石铮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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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宣传新物管条例、筹备成立业委会,雅兰花园业主们自己花钱制作了宣传牌。没想到前一天贴上,第二天就被物业公司人员取走了。

  业主:花钱贴宣传牌被取下

  雅兰花园位于青松路,有A、B两座楼。业主朱先生说,小区是2006年交的房,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推选业委会,业主们2016年4月已按规定征集了20%的业主联合签名,并附有联合签名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详细信息,但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直未能成立。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业主们又开始积极筹备业主大会。几名业主花400元制作了新条例摘要的宣传牌,并向物业公司一马姓女主任打了招呼,马主任也同意张贴。

  1月17日晚7时左右,他们把制作好的宣传牌用双面胶粘贴在了单元过道对着电梯的墙上。第二天下午4时许却看到牌子不见了。“我们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办公的地方询问,开发商说是物业人员把牌子取了,随后便把我们赶出来了。”

  走访:按门铃多次物业不开门

  19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A座、B座楼道的墙上只有物业贴的通知。朱先生说,“宣传牌就贴在这里,被人取下了”。他给华商报记者看了他用手机拍的刚贴上时的照片,宣传牌内容是新物管条例摘要。

  朱先生说,贴宣传牌也是响应街道办宣传新物管条例的要求,贴上去后他还通过微信给街道办工作人员发了照片,“没想到却过不了物业公司这一关!”

  在该小区A座一楼,华商报记者见到了物业公司的马主任。她表示,公司领导已表示积极支持成立业委会,新物管条例的宣传工作将由物业公司来做。“业主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做宣传牌?”对于朱先生的提问,马主任没有回答。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A座26楼的物业公司办公地。这里装有密码门,按了很多次门铃,能听见里面有声音,却没有人开门。

  街办:若损坏,物业要重做并张贴

  华商报记者联系了长延堡街办相关工作人员刘女士,她表示,街办目前正在宣传新物管条例,雅兰花园业主自己制作张贴宣传牌她是知道的,觉得做得挺好。她得知宣传牌被物业人员取下后,已经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要求物业公司把业主制作的宣传牌重新贴上去,如果已损坏,要出钱重新制作新的宣传板贴上去。春节过后,街办就将启动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

  据业主介绍,小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陕西宏基置业有限公司选定的前期物业,物业公司名为陕西佰乐物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律师认为,《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在此事中业主的做法是正当的,物业人员此举则有明显阻碍之嫌。相关职能部门对这种做法应依法责令其改正,若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华商报记者 石铮 摄影 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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