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2时32分,城固中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城固县大西关民房起火。接到命令后,中队副中队长韩佳伟即带领中队一辆8吨水罐车、一辆6吨水罐泡沫车与15名战士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2时43分,中队到达现场,经过现场勘察得知,为4间门面房起火,为2元杂货店、理发店、眼镜店和空着的一间门面房,里面没有人员被困,着火物主要是一些店内的物品,为日常杂货、眼镜片、理发室的一些物品,其中杂货店内有煤气罐,火焰还向四周漫延。经询问户主得知,着火面积大约为100平方米,见此情况,指挥员立即下令先单干线双出水对火势进行扑救,一支枪对西边杂货店火势进行压制,防止向周边蔓延,一支枪从东边二层楼顶上进行火势压制,3时15分,火势基本控制住,没有向外蔓延的可能,5时53分,现场明火全部扑灭,7时19分,确定现场没有复燃可能后,收整器材,准备返队。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