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止!打击力度待加强
收购珍稀野生动物销售的大多是一些打着“野味”招牌的农家乐和高档餐饮场所,即便是在这些地方,如果不是熟客,即便找上门去也是吃不到的。为了掩人耳目,“地龙”(穿山甲)、“五爪金龙”(巨蜥)代替了原有的动物名称,有的地方甚至只用数字替代。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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