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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驾校新规征意见 审核学时容易滋生腐败

国内 法制日报 2017-02-18 05:11:23
[摘要]意见稿意在规范长期以来乱象重生的驾驶员培训市场,对于很多现实问题均予以回应。

交通部近日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日报》记者通过走访业内人士,发现意见稿中尚有诸多待完善之处。

例如,意见稿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有业内人士反映,本应该由驾校自由购买的计时设备,有的地方由交通或交警部门垄断经营。且目前对学员学时的审核,全靠技术设备供应商和运管人员,随意性特别大,容易滋生腐败。

经营许可地范围模糊

意见稿意在规范长期以来乱象重生的驾驶员培训市场,对于很多现实问题均予以回应。

例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许可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但在被重点规范的驾校而言,这一规定存在模糊之处。

一位驾校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营许可地指的范围有多大,在意见稿中是不具体的。”

据他描述,基层运管部门在执法中对此的理解存在差异。有的执法人员认为是教练场地,有的认为是行政许可机关管辖范围内,“概念太模糊,应该明确就是本县所有范围。”

甚至还有故意为难者。“有的基层运管人员为难我们驾校,培训范围就是你许可证上写的地址,不准跨出这个乡镇,我们比较迷茫。”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异地培训经营行为的处罚,业内也存在不同的声音,认为没有依据。因为实践中,确有持外地牌照但有经营许可证者在本地经营者,这种该不该罚,也是模糊的。

此外,对于“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培训业务”的规定,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好操作。“我们这里有很多驾校收非教练车培训学员的靠挂费。辩称是自学呢,罚款没有依据。”另一位驾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审核学时容易滋生腐败

显然,在驾校等培训机构看来,意见稿的有些规定还是有对现实环境了解不够的问题。

最典型的就是,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黑驾校,在遇到基层运管部门的查处时,惯用的应对手法是,招生点负责人让学员与运管人员说“我们没有交学费”,属于无偿服务,这样运管人员的查处就没有依据了。

然而,意见稿中仍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定义为“提供有偿服务”,上述问题将仍难解决。

可见,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应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之分,均应在意见稿规范范围之内,即只要涉及培训学员,就算免费也要遵守培训管理规定。

意见稿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如实记录、储存培训信息。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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