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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女子为让儿子在上海考大学 离婚嫁上海老人

要闻 大江网 作者:叶伟 2017-02-27 16:13:30
[摘要]陈老伯却在与詹某结婚一年后的2014年10月6日去世,留下遗产约96万元,且在死前陈老伯未设立任何遗嘱或遗赠。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遗产诉讼案,引起关注。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是上饶人,詹女士为了让儿子能在上海考大学,与丈夫离婚,并嫁给上海一名比她大29岁的老人。而一年后,这名上海籍老人去世,留下96万余元遗产引发该女子与老人弟妹之间的争夺。

  起因

  上饶女子离婚嫁给上海一老人 老人1年后去世留下96万元遗产

  据介绍,40岁的女子詹某,是上饶人,但在上海打工近20年。

  法院的判决信息披露称,就在2013年9月23日,詹某与老家青梅竹马的丈夫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詹某又闪电般地与年长29岁的上海籍陈老伯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未生育。

  据介绍,在与詹某结婚前,退休多年的陈老伯独居上海市新闸路一房屋内,而在前几年,该地块遇上动迁,自认为已到风烛残年,膝下无子女的陈老伯选择了货币分房。而在拿了一笔动迁费后,他就在距离妹妹家不远的康定路某处租房居住。鉴于陈老伯是孤老,所在街道逢年过节都会派员前往他处慰问。开始,街道地区并不知晓陈老伯与詹某登记结婚,但纸包不住火,陈老伯结婚的消息还是悄悄传开了。

  然而,陈老伯却在与詹某结婚一年后的2014年10月6日去世,留下遗产约96万元,且在死前陈老伯未设立任何遗嘱或遗赠。

  发展

  女子以妻子名义起诉 一份《承诺书》出现

  最终,这件事闹到了法院,詹女士将丈夫陈老伯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理由是他们不告诉陈老伯葬礼的时间和墓地的位置,而且死后留下96万余元遗产,陈老伯没有子女,而她与陈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她来继承陈老伯的全部遗产。

  “郑重声明这次和你办理结婚登记,是为儿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学所办手续,感谢你的帮忙和支持。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用,以后各方的财产对方无权享用和支配。双方生活各不相干,对方也无权过问个人的隐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一切以儿子为中心……承诺人:王某、詹某、陈某某。2013年10月17日。”就在庭审期间,一份《承诺书》由陈老伯的弟弟妹妹向法院递交,在这份《承诺书》上,三人约定各自财产归属。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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