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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陕西将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祭扫实施三必查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7-03-24 14:23:46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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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陕西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推动节地生态安葬 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基本建设

  2016年2月19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下发以来,全省各地注重殡葬设施建设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基本形成了巩固和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局面。但总体上看,我省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激励引导、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部分地区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我们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统筹规划、协同发力、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单位、基层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形成参与和推动殡葬改革的整体合力。

  多年来,各地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和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为推动殡葬改革创造条件。截止2016年底,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64亿元,用于殡仪馆设备改造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安排1.32亿元为全省66个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殡仪车等殡仪设备;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32亿元,建设了6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130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省经营性公墓达到76个。十三五期间,计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1个火化殡仪馆或殡仪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建)都要有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特别是实现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任务相当繁重。公墓建设涉及国土、发改、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申请奖补资金,及时审核下达建设项目,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017年祭扫以平安清明为目标 加强安全管理

  殡葬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殡葬服务机构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省民政厅将在近期对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公墓集中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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