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房产中介禁止“吃差价”
浙江宁波市住建委、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4月1日起实施。房产中介“吃差价”、协助教唆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被列入“从业禁止行为”。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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