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生平
李安民
男,汉族,洛南县人,1975年2月28日出生,1999年7月毕业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7月至2010年11月在洛南县公安局三要派出所工作,2010年12月至牺牲前在洛南县公安局景村派出所工作。
2012年4月27日,李安民在洛南县柏峪寺镇执行控制一名精神病人任务过程中牺牲,年仅37岁。2013年2月1日,陕西省公安厅追记李安民个人一等功。2013年3月28日,陕西省政府批准李安民为烈士。2013年4月19日,中共陕西省委追认李安民为共产党员。
当一手持铁叉,一手持斧头的“武疯子”向同事行凶时,李安民一手抓住钢叉,一手推开了同事,没想到就是这一瞬,李安民被斧头砍倒,昏迷一个月后不幸牺牲,走时未能给亲人留下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