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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 第一批16条创新举措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7-04-01 14:29:37 编辑:秦一乔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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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陕西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组成板块,西安经开功能区将通过 “16条”制度、贸易、金融等创新举措,全力打造与国际投资与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

  1、实施“一口受理、多项联办”。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一窗发放”,实现“十九项事项联办”,建立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的制度框架,使企业只需“跑一次”,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相关证照。

  2、实施“一窗式”审批。通过“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建立投资便利化的制度框架,使企业不再跑相关审批部门,只需在综合服务大厅“一窗递交”,即可拿到相关批复。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由各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对市场主体诚信进行等级分类,实行联合惩戒,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覆盖所有市场主体和各监管部门。

  4、建立口岸联检单位合作机制。联合海关、检验检疫,建设了具有自贸区创新功能的加工区辅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及企业 “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全覆盖。

  5、创新加工贸易通关方式。加工区内企业可保税维修其及其集团公司生产的出口产品,实现境内外保税维修;可开展非保税和保税业务,实现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

  6、创新保税物流服务模式。推行“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管理模式,实现关、检、企互联互通,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提升保税物流运作效率。

  7、创新跨境保税融资租赁征税方式。对跨境融资租赁货物,按照审查确定的分期缴纳的租金来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8、实行内销选择性征税。对加工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后内销到国内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内销状态,选择缴纳进口关税。

  9、建设丝绸之路金融创新试验区。以金融资产交易为基础,以金融科技为引领,大力发展资产管理、租赁、商业保理、消费金融、私募基金、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小贷、担保、财务公司等十大新金融业态,形成资产生成、财富管理、资产交易等节点健全的全金融产业链条,打造大资管、大投行和金融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金融产业高地和产融结合示范区。

  10、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文化信贷、投资、资产管理、文化艺术品交易为基础的文化金融创新,以金融促进文化要素聚集,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

  11、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支持商业保理公司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推动进出口贸易发展。

  12、建设出口信用促进平台。与进出口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建设出口信用促进平台,设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和专项担保产品,支持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推动国际贸易企业扩大出口。

  13、支持企业“走出去”。探索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等权益为抵押开展外保内贷业务,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14、建设融资租赁产业基地。充分发挥融资租赁支持企业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以租金补贴、“以租代购”、分期偿还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积极发挥融资租赁“以租代售”功能,以直租奖励等方式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销售和出口。

  15、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资本金50亿元的金融控股公司,从产业资本支持、新金融产业引导和投行业务等方面着力,推动新金融业与先进制造业在研发、技术合作、设备采买、加工、销售、股权融资、债项融资、资产变现等多个环节实现产融结合,助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

  16、设立商务秘书公司。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代理、政策申报、办公场地租赁等免费、便捷高效、一站式、保姆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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