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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提高自己工资待遇 梁平一卫生院副院长受处分

社会新闻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4-04 08:59:17
[摘要]“我单位擅自改变上级单位的文件要求,不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复发放绩效工资是错误的,作为主管副院长违规超额领取绩效工资更不应该。

“我单位擅自改变上级单位的文件要求,不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复发放绩效工资是错误的,作为主管副院长违规超额领取绩效工资更不应该。我一定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近日,重庆市梁平区复平乡卫生院副院长郭祥提及自己违规超额领取绩效工资一事不禁红了脸。

2016年5月10日,梁平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郭祥利用职权,不按照上级批复的考核方案,自作主张提高自己工资待遇的问题。

经查,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复平乡卫生院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的方式,擅自改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绩效考核方案并予以执行,导致该院3名职工超额领取6491.4元(其中郭祥超额领取5353.4元),6名职工少领取5835元。

“按照擅自改变后的考核方案,郭祥每月多领取全院平均奖励性绩效的80%,而6名职工奖励性绩效则普遍降低。”该乡卫生院一名工作人员说。

调查期间,郭祥等3人退还了超额领取的绩效工资,同时,该院补发了6名职工少领取的绩效工资。

梁平区纪委给予郭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廖猛娟)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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