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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西安公安局"检察监督" 三个假记者因诈骗获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4-12 18:49:09
[摘要]持伪造的工作证,三无业男子假冒《检察风云》杂志社、最高检出版社工作人员,以“检察监督”的名义到公安机关发号施令,干涉民警正常办案。

持伪造的工作证,三无业男子假冒《检察风云》杂志社、最高检出版社工作人员,以“检察监督”的名义到公安机关发号施令,干涉民警正常办案。近日,三男子因诈骗罪分别获刑。

莲湖区检察院审查查明,从2015年7月开始,无业男子张某、张某某、董某及郑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新民街某小区设立《检察风云》杂志社西部工作站,最高人民检察院出版社《警示教育法治文化传播中心》西部发行站,伪造多种印章、工作证件、证书,假冒《检察风云》杂志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出版社工作人员,多次以可以为他人维权、办事、找关系为由,插手经济纠纷、刑民事案件,骗取他人钱财。该团伙分工明确:以张某为首,自任站长、中心主任等职务,负责团伙的运行管理;张某某自任副站长、国情监察等职务,负责对外承揽、受理维权委托,骗取劳务费,所获赃款被用于个人挥霍和团伙运作开销;董某自任副站长、中心副主任等职务,负责为团伙购置大量印有“中共中央办公厅”、政府内部专供等字样的手表、衣物饰品、烟酒等物品,在团伙其他人员实施诈骗活动时,用于包装身份地位、后台背景。

去年1月,张某、张某某以《检察风云》杂志社西部工作站人员名义,到公安莲湖分局反映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扣押结算单据问题,要求公安部门归还一起案件中被扣押的相关书证。经核实,该杂志社明确表示没有在任何地方开设工作站,也未授权相关业务,西部工作站均系假冒。就在警方调查案件时,其同伙董某来到公安莲湖分局,要求警方停止调查工作,并立即将二人释放,警方当场将董某抓获。

近日,莲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张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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