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其嘴部、脖颈部位有受伤痕迹。
经常遭受丈夫殴打,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得知后,跑到妻子所在学校,对妻子拖拽殴打。针对家暴行为,法院已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妻子哭诉:“丈夫曾将我鼻梁打骨折”
4月14日,华商报记者在洛南县中医院见到了王女士,她向记者哭诉,丈夫经常为琐事对她实施家暴。王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其胳膊上有淤青,嘴角有血迹。
两年前经人介绍,两人恋爱结婚,婚后育有孩子。王女士说,结婚后,丈夫对她经常打骂。“丈夫曾将我鼻梁打骨折,因为家暴我实在不堪忍受。”王女士说,这次住院的起因是她向法院提出离婚,4月10日,丈夫到单位找到她,以要看孩子为名对她殴打。“当着同事面,拽着我头发,把我拖出校园外,扇耳光拳打脚踢,我当时感觉恶心难受,头皮火辣辣地疼。”
“我正和他闹离婚,不到2岁的孩子的抚养权有可能判给男方。”她有所担心才不让丈夫看孩子。自己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她甚至想到过死,但又考虑到孩子没有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