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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水淹楼下住户 西安一小区四方对簿公堂

西安新闻 2017-04-17 06:57:21
[摘要]

如果没有水管爆裂,楼上、楼下三户业主可能是好邻居,但因物业疏忽,未及时关闭阀门,水管爆裂,他们两次对簿公堂。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陕0111民初3468号显示:2015年8月,西安城东某小区1号楼五楼业主李某、六楼业主程某、七楼业主魏某曾就房屋漏水,到小区物业陕西鑫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调,因六楼住户程某家中长期无人居住,于是将钥匙交由鑫怡物业保管,鑫怡物业公司证实了此事。

2015年9月2日,七楼业主魏某要求该公司将六楼业主程某家中的水阀打开,结果在当年9月8日,五楼住户李某到物业公司反映称,家中发生大面积漏水,后物业查看发现,系六楼业主程某家中卫生间面盆角阀爆裂导致漏水。

6楼业主程某称,因自家水管爆裂导致五楼业主李某家中出现大面积漏水,2016年1月,五楼业主李某将她起诉至法院,经灞桥区法院、西安中院判决,最后赔偿了五楼业主李某1.55万元。

6楼业主程某称,对于五楼起诉她的法院判决,她感觉很窝火。她认为,自己将钥匙交给鑫怡物业公司代为保管,但对方在未经自己同意情况下,应七楼业主魏某要求,私自打开自家水阀,且在未经确认水阀是否安全关闭的情况下离开,造成角阀漏水淹了五楼。2016年10月12日,一纸诉状将鑫怡物业和七楼业主魏某告上法庭。

程某要求:一是物业及七楼业主魏某赔偿五楼李某损失1.55万元;二是七楼业主魏某赔偿她损失1万元;三是诉讼费由物业及七楼业主魏某承担。

2016年12月,灞桥区法院公审此案,对小区六楼业主程某的起诉,鑫怡物业公司称,该公司与七楼业主魏某,是在检查完确认没有漏水的情况下才离开,六层业主程某家中角阀爆裂漏水与该公司无关。

七楼业主魏某称,为了确认自己家中是否漏水,遂要求物业到六楼业主程某家中进行检查,后与物业公司在确认没有漏水的情况下离开。程某家中角阀爆裂漏水,导致五楼业主家中受损,与自己没有关系。

2017年3月20日,灞桥区法院一审认为,六楼业主将钥匙交予鑫怡物业,双方形成委托管理的法律关系。2015年9月2日,鑫怡物业应七楼业主魏某要求,对六楼业主程某家中水管进行检查并打开水阀,检查结束应将水阀关闭。因其疏忽大意,未能关闭水阀与六楼业主家中水阀爆裂相结合,造成了五楼业主李某家中受损,其存在过错,应承担五楼业主李某家中损失80%。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五楼家中受损与七楼有关系,故七楼业主魏某不承担赔偿。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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