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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情形不能申办独生子女证 已办理后再生二胎会收回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7-04-18 19:08:08
[摘要]在办理独生子女证过程中,卫计系统严格根据规定来执行,确保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是不能办理的。

  据西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独生子女证申办中存在困惑最多的就是离婚再婚的各种情形,有很多市民为了享受各种补助待遇,即使本身不符合条件也会一再要求办理,这种情形即使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待退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时还会再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仍然享受不上最终待遇。此外,有些家庭目前是一个孩子,已经办理或准备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后再生育了二胎,这种情形审核时会依法收回独生子女证,也享受不到待遇。

  在办理独生子女证过程中,卫计系统严格根据规定来执行,确保符合条件的人群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是不能办理的:

  例一:张某未婚未育,后收养一个子女。他(她)能否以个人身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是有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夫妻,无婚姻家庭的不能办理。也就是说,未结婚,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都不能办理。

  例二:赵某初婚,离婚后收养了一个子女,她能否以个人身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因为收养行为未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办理收养手续为依据),不能办理。

  例三:张某原有一个子女,与唐某非法同居并又生育一个子女。唐某现在能否以个人身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在国家提倡生育一个子女政策的情况下,双方无合法婚姻关系。即使张某与唐某现在领取结婚证,其也属于照顾生育二孩,不属于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象。

  例四:周某、胡某非法同居生育了一个子女后,后领取了结婚证,能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可以夫妻双方名义办证。

  例五:钱某为西安市户籍人口,与香港商人结婚,并育有一子女。离婚后,该子女留在香港。后钱某再婚,又生育一个子女,能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无论子女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是她的子女。有两个孩子的不属于独生子女范畴,不能办证。

  例六:陈某为初婚,赵某再婚前已有一子,陈某、赵某两人结婚后又生一子后赵某去世。陈某能够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解读:当年在国家提倡生育一个子女政策的情况下,申请了再生育,属于二胎。现在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例七:男方以前有一个孩子,女方以前未婚,双方婚后再生育一个子女,是否能申领独生子女证?

  解读:这种情况咨询的非常多,但根据规定是不能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因为其婚后生育的孩子是二胎。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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