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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厅官涉嫌受贿被诉 曾称“三千万也收买不了我”

国内 政事儿 2017-04-22 10:05:40
[摘要]看来,当时没有动用公车的黄爱国,在离开沙洋县来到荆门市后,找到了其他的办法。

4月21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黄爱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爱国利用其担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爱国是湖北荆州人,出生于1957年,其仕途一直未离开湖北本地。

1973年,16岁的黄爱国成为一名插队青年,到湖北江陵县插队了3年多。文革结束后,他考入哈工大,学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后又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政事儿”注意到,毕业后黄爱国回到家乡,成为一名技术干部,多年未离开生产一线,早年在通江机械厂、国防科工委四川基地工作,后任荆门市化工厂副厂长,无纺地毯厂厂长,荆门市二轻工业局局长,二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2000年5月起,他调入荆门市掇刀区委,历任工委副书记、区长、政协主席等职,2003年调任湖北省沙洋县,在此当了3年半的县委书记。2007年7月,他晋升荆门市市长助理、荆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跻身厅级之列,并于一年后出任副市长。

2011年11月,他离开荆门来到省会武汉,出任湖北省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直至2016年5月落马。

“政事儿”注意到,在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之间担任沙洋县委书记期间,一篇题为《为老百姓多做实事是人生最大的乐趣》的报道,曾大篇幅介绍黄爱国的“廉政事迹”,称其为“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文章发出后,这篇表扬性质的报道激起了民众的反感,被网络和媒体评价为“肉麻”、“吹嘘”,在当年引起了较大争议。

文中称,黄爱国“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2002年在掇刀区当区长时,一位当建筑老板的同学给黄爱国送来10万元要求投标项目,并表示事成后再给20万元,黄爱国严词拒绝:“别说三十万,就是三百万、三千万,也收买不了我!”

文章还称,一名年轻干部被提拔后,出于感激将装有1000元的信封送给黄爱国,“谁知信封还没拿出,黄书记就怒斥:‘你敢拿出来试试?!我马上交到纪委!’”

此外,文中还叙述了黄爱国所说的一些廉政言论:“高扬反腐利剑,掀起一场经久不息的廉政风暴”;“这辈子信了共产党,就要死心塌地跟党走”;“我们是农民的儿子,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官没有,跑官不给”;“只要做一天官,我就要管一天事,上要对得起组织,下要对得起百姓,中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政事儿”注意到,这篇报道刊发于2006年12月的一份中央媒体上。几天后,传来当日的报纸在当地被“封杀”的消息。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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