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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一店铺内充电宝自燃 商城要处罚商户合适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4-27 06:59:46 编辑:贾艳菲 作者:张成龙 佘樱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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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铺内充电宝自燃,虽没有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但商城管理方要处罚商户,商户觉得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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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宝没明火,冒了不少黑烟

  张先生在丹尼尔奥莱国际商城四层经营一家店铺。4月24日下午2时许,就在张先生在店里接待顾客时,他平时用的一个充电宝突然发生自燃。张先生说,他发现时充电宝已开始冒黑烟,他立即用扫垃圾的簸箕将冒着烟的充电宝弄到楼梯口,然后用水将充电宝浇灭。当时充电宝并没有出现明火,但冒了不少黑烟。

  张先生刚处理完充电宝,商城管理人员来到店铺了解情况。张先生说,“我向对方解释后,对方便说我违规使用有消防隐患的电器,要停业整顿并接受处罚,处罚金额竟然是2万元。”

  张先生说,现在很多人都使用充电宝,充电宝自燃这种事谁都无法预料,况且那天充电宝只是冒了些黑烟,并没有造成啥后果,商城凭什么锁店还要处罚。另外,商城又不是执法单位,没有执法权,他们无权处罚。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张先生的店铺外发现,该店铺的门锁着,门外堆放着很多货物。张先生说,当时商城的人强行把店铺的门锁上了,门外的这些货他都没来得及搬进去。

  华商报记者观察,从店铺周围的情况看,这里并没有失火的迹象。自燃的充电宝仍然放在店铺里,隔着玻璃门看,该充电宝是圆形的,直径大约6厘米,表面黑乎乎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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