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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契税缴纳相关事项告知事项

政企资讯 华商网 2017-05-04 16:02:35
[摘要]房屋交易契税缴纳相关事项告知事项

  房屋交易契税缴纳相关事项告知事项

  一、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西安市第一套、第二套住宅享受契税优惠(优惠政策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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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实测面积(面积补充协议、实测面积分户图、购房发票等)此资料由开发商提供,能证明最终实测面积的资料均可。

  3、《西安市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在西安市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以家庭为单位开具,表中需包含夫妻双方及所有未成年子女(婚姻状况以缴纳契税当天为准);纳税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缴纳契税,办理《西安市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时应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档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4、所需证件:根据缴纳契税当天购房人婚姻状况选择以下其一:

  (1)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

  (2)未婚: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

  (4)丧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去世配偶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西安市第三套及以上住宅,或者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寓、车库、储藏室、其他的房产契税均按总房款3%征收,按第一条1、2准备资料。

  注:《西安市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由房管部门出具制式表格,直接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即可。查档须知:

  管理部门:西安市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西安市西门里北马道巷93号2楼(香米园),儿童医院向北

  办公电话: 87315760 87315390

  携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注:查档时请务必告知工作人员所有家庭成员人数,已婚人士务必要开具未成年子女的查档信息,以免来回排队奔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未婚人士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请纳税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高新地税局房地产交易服务厅

  地址: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9层908,电话:029-89194423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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