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琐事将妻子杀死后肢解藏匿,一审被判死刑。5月16日上午,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阎庆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王某故意杀人一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出庭履行职务。
西安中院一审认定,2015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与妻子代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厮扯,王某用左臂勒住代某颈部,右手按住代某脑部用力下压致其死亡,后将其尸体肢解藏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进行附带民事判赔。王某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相关热词搜索:
杀妻
肢解
死刑
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