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男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赔偿死者家属40万还被判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7-05-21 15:54:16
[摘要]马某某驾驶货车沿西安市长安区韦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5KM处时,与由此横过公路的行人李兵某发生碰撞,马某某随即驾车当场逃逸。

  2016年11月11日6时10分许,马某某驾驶货车沿西安市长安区韦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5KM处时,与由此横过公路的行人李兵某(男,64岁)发生碰撞,马某某随即驾车当场逃逸。其后,汝某(另案处理)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沿韦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又将李兵某碾压,汝某也驾车逃逸,造成李兵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当晚,被告人马某某自行至派出所投案,

  经陕西省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兵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脊髓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而死亡。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认定:马某某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未定期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不周,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驾车逃逸;汝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不周,发生事故后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原因。马某某、汝某共同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李兵某无责任。

  经本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3月15日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马某某赔付被害人亲属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400000元),且已履行,被害人亲属则出具了对马某某予以谅解的书面意见,请求司法机关对马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马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缓刑三年。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肇事 逃逸 死亡 赔偿

上一篇:西安一瘾君子骑电动车当街抢包 六千赃款用于吸毒 下一篇:阅览室大门上锁不让进 陕职院强制解聘部分临聘员工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