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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曲江名城买房首付交了 开发商“不卖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5-23 07:39:36 编辑:靳聪 作者:陈思存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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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接领导通知这套房不卖了

5月19日,华商报记者同蒋女士来到绿地·曲江名城销售部,当时给蒋女士签订购房协议的销售顾问说,蒋女士所购房为工程款抵冲房,领导说卖不了,她也没有办法。

这是否与近期部分区域商品房价格上涨有关系呢?该销售顾问称,蒋女士买房时是上面领导通知让卖的,卖不了也是接领导通知的,至于具体的原因她并不知情。

后期将如何处理呢?该销售顾问说,公司现在给出的意见是,退还蒋女士交付的11.6万元首付款。

卖房给蒋女士的销售顾问是代理公司的员工还是开发商的员工呢?昨日上午,绿地控股集团西北房地产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绿地·曲江名城的销售顾问是他们公司的职员。

律师:开发商应双倍退款

并赔偿涨价所造成损失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李佳斌律师认为,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达成的购房合意及交付定金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定金合同,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他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系定金合同纠纷,开发商收取消费者购房定金后,又拒绝向消费者出售房屋,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赔偿因房价上涨所遭受的损失。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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