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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扩大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规模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7-06-20 09:55:56 编辑:秦一乔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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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在《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日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公安厅举行签字授牌仪式,进一步扩大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规模,并建立全省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签约的医院共有7家,分别是:陕西省人民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西安市红会医院。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规模扩大后,我省公安民警在警务活动中因公负伤,将有更多技术力量强、救治能力过硬的定点医院给予优先诊疗,实行无障碍收治、无条件施救和先救治后结算,并在医疗流程、技术设备、急救药品、紧急用血、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优先保证,确保民警得到及时高效救治,最大限度保障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还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紧急救治工作的通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会上省公安厅还与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签约,成立全省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无偿为民警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此外,省厅还宣布成立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安督察工作,为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保障。

  《督察条例》颁布实施20年来,我省公安督察队伍不断壮大、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环境不断改善、职能作用不断凸显,为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在围绕中心抓落实上,全省公安督察部门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特别是在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各级督察部门牵头发力、精准督察,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公安部为陕西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一等功。在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全省公安督察部门严格执行警纪警规警令,相继开展了贯彻《内务条令》、《纪律条令》、落实“八项规定”等专项督察,瞄准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时段,发挥督察预警防范作用,及时查纠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筑牢内部监督防线。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全省公安督察部门相继开展了“百例案件现场督察”、涉案财物管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督察,盯准执法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做到了“执法的触角延伸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在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上,省厅成立了“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建立了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实现了全省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维权办”共督办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1065起,打击处理1582人;省厅“维权办”看望慰问受伤民警190人,发放抚慰金79.7万元。在督察队伍建设上,全省建立了三级四类督察人才库,全面落实岗位练兵、轮岗培训和战训合一;建立了现场督察三项机制、投诉处置四项机制和权益保护八项机制,全面提升了督察效能;拍摄制作《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电视内参片》,成为陕西督察的一张名片。

  就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贯彻落实,杜航伟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长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重要指示,作为领导督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公安督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证、创造条件。市级公安机关要参照省厅模式尽快成立督察委员会,切实发挥其在公安队伍建设方面“啄木鸟”、“护林人”和在推动公安工作上“催化剂”、“助推器”的作用。全省各级公安督察部门和其他警种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政令警令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公安督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强化政治意识、能力意识、服务意识,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实现追赶超越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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