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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部分农村将有互助幸福院 满足老年人照料需求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2017-06-26 06:56:00
[摘要]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就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就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要做到规模适度、讲求实效,避免盲目布局,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力争实现建成一个、覆盖一片;采取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基层老年协会活动用房、五保家园、闲置校舍厂房等设施进行改造修缮,有条件的村可单独选址新建。十三五末全省农村互助幸福院要覆盖80%的农村社区;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完善功能设施,配备必要的纳凉、取暖、厨具、健身、娱乐、消防等设备。已建设运营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按标准完善功能,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具备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基本需求的条件。华商记者 毛蜜娜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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