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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热线周重启 想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快打电话咨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6-26 20:41:2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肖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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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贫困劳动力可以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么?

答:贫困劳动力可以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贫困劳动力,经过帮扶,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贫困县要统筹使用公益性岗位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贫困县当年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问题八:读者方先生来电咨询人社部门在引导、鼓励、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

答:人社部门在扶持创业方面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既有资金补贴政策,又有创业服务措施,符合一般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想创业,可以享受人社部门提供的免费的创业培训,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专家跟踪指导等政策措施,对于实现自主创业的还可以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扶贫一批”的要求,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增收致富,实现脱贫的积极作用,人社厅把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作为一项有效措施,以实施自主创业扶持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一是深入开展创业培训。重点加强贫困县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每个贫困县培养创业培训教师3名,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1个。二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全年完成33个创业担保贷款信用乡村建设。信用村贫困劳动力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的,取消反担保手续,增强贫困劳动力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三是加强贫困劳动力创业孵化。年底每个贫困县至少建成1个以贫困劳动力为扶持重点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实体优先入驻孵化基地(园区),孵化期限可延长1年。遴选认定一批省级返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主要通过以上三个具体措施,为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创业服务,帮助他们提升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问题九:李同学来电咨询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如何发放?

答:为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发放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各类院校应在每年3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按规定报送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到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问题十:何同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见习企业(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企业(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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