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大限”将至,记者走访卖场并现场实验,发现仍有品牌手机预装的非必要APP无法卸载。具体情况如何,赶紧来看看吧!
实验时间:6月27日、29日
实验地点:电子一路赛格电子商城一楼手机卖场
实验人员:记者、卖场销售人员
实验顾问:西安四叶草信息技术公司CTO赵培源、安全研究员余俊峰
一、新规要点
■非基本功能软件应可自由卸载
“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且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
“移动智能终端的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等。终端中预置的实现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生产企业应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
■未经同意不得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生产企业应在终端产品说明书中提供预置软件列表信息,并在终端产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中标示预置软件详细信息的查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