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回应:只租借场地给学校 不参与协警学员培训
接到网友爆料后,华商网将此事反映到周至县公安局。7月11日,周至县公安局辖区四屯派出所(即网友报名的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书面回复。
四屯派出所表示,网帖中反映的(协警学员)招收单位是陕西蓝盾特种工作犬技术培训服务中心,(法人)社会信用代码为:52610000762593041Q。该单位2017年6月初开始借用四屯派出所房屋一间用于招生办公,其工作流程为:学员报名面试合格后,经培训即被安排保安、协警工作。
四屯派出所强调,“陕西蓝盾培训”仅仅借用其场地用于办公,招生与派出所无任何关系。“网友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告知陕西蓝盾特种工作犬技术培训服务中心。该单位组织人员调查后,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在被分配工作后已自愿离职,培训中心已退还其相关费用。”
在书面回复中,四屯派出所还称,发帖当事人已于7月9日书面致歉,对自己一时冲动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于派出所的回复内容,华商联系发帖网友求证,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既然没有乱收费,为何要退费?”此外,网友还质疑,该培训学校为何能够租借派出所的场地招收学员,是否对学员造成误导?培训中心为何可以使用带有警用标识的文件?对此,华商网将继续关注。
编辑: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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