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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4800元包裹被寄丢 快递公司赔偿2100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17-07-20 21:01:47
[摘要]6月30日,家住文艺路的陈女士通过中通快递向甘肃定西的客户邮寄了价值4800元(含邮费40元)的包裹。但快递至今仍未寄到,或已丢失。快递公司仅答应赔偿2100元。

  6月30日,家住文艺路的陈女士通过中通快递向甘肃定西的客户邮寄了价值4800元(含邮费40元)的包裹。但快递至今仍未寄到,或已丢失。快递公司仅答应赔偿2100元。

  陈女士对华商报记者说:“我刚转行微商,就遇上这等事。”据了解,6月30日,陈女士委托丈夫张先生邮寄给客户一包裹。“包裹里有7盒我卖的产品,每盒价值680元。”陈女士说。

  “当日我也有急事,我将包裹委托给小区保安,并留下邮寄地址。”张先生说,“保安后来说,他把我给的地址和包裹都给了来小区送快递的一名中通快递员。还称快递员询问是否保价,他说不保。当时快递员还提醒保安说不保价丢了不赔,没想到后来包裹真就丢了。”

  7月2日,陈女士通过快递单号搜索物流信息时,页面出现“该单号暂无物流进展”。“我赶紧与中通快递沟通,被告知包裹可能遗失,需再确认。但后来,网点相关工作人员和当日收快递员说法有些矛盾,前者说查了监控后还是没找见,后者说属于监控盲区,无法知晓当日情况。我也不知该相信谁。而且,在提出赔偿要求后,对方多日未作回复。近日才回复称,按每个包裹300元赔偿,总共赔偿2100元,可我的包裹光成本都得3500元(不含邮费),我怎能答应?”陈女士说。

  张先生则说:“按目前的赔偿金额,我们无法接受。”

  华商报记者致电中通快递95311客服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陈女士并非为快递单上的填写的发件人。她称包裹内件为减肥包,但发件人寄件时品名填写化妆品,还申报了未保价价值区间100-300元。我们同意按照发件人申报的最高金额300元给予客户赔偿。此赔偿金额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相关理赔标准。至于其他部分,建议陈女士联系发件人即寄件保安协调。”该工作人员还建议,寄送贵重物品时请选择保价服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华商记者 付启梦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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