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西安一网约车没载客 被以“非法营运”罚2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17-07-27 17:25:03
[摘要]“车上只有我1人,运政人员还是开了2万元的罚单。”西安市民高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

“车上只有我1人,运政人员还是开了2万元的罚单。”西安市民高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

据高先生称,7月25日晚11时许,他将车停放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员工宿舍附近。“当时车上只有我1人。但运政、交警和城管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突然上前敲车窗要我出示行驶证和驾照,随后又检查了我的手机,在“滴滴出行”的行程里发现当日下午5时,我有一个从西安唐都医院前往机场的订单,最终以‘非法营运’开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但我至今还没签字。”高先生认为,当时车上并没有乘客,不算“非法营运”。

高先生自称西安蓝田人,2016年7月在滴滴平台注册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时不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但2016年年底《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其中规定“营运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此规定,高先生目前已不是合规的网约车司机。“但相关法规颁布后,滴滴平台也没有督促我办理相关证件,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继续运营,直到被查。”高先生说。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涛认为,尽管高先生认为当时车上并没有人,但按照他滴滴行程显示他有载客营运的行为。“这是违法行为,根据目前的证据看,我认为运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是有事实依据的。高先生若认为滴滴平台有审查不严之嫌,可在交纳罚金后再起诉,向滴滴平台提出赔偿。”吴律师说。

但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䶮认为,高先生未办理网约车营运的相关手续而从事网约车营运显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但同时,我认为相关部门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高先生的处罚也有待商榷之处。据高先生所称,‘执法人员上前执法时,车内就我一人,运政做出的处罚是因为我下午5时许有的订单’。因此,目前做出的处罚是否已经查证违法事实清楚?是否采取了严格的现场执法程序?都有待商榷,因此我认为这样的处罚也存在一定的瑕疵。”何律师说。

华商记者 付启梦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 网约车 非法运营

上一篇:陕西美食亮相阿斯塔纳世博会 外宾称很对胃口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