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验检疫人员提醒:2014年12月30日,由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明确规定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3个目录,旧服装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第49项。今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将“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称作“洋垃圾”,严禁进境。
华商记者 赵瑞利 实习生 张旖华